東方基金反洗錢宣傳月系列宣傳(一)
時間:2021-12-15
洗錢,不僅是電影橋段,而且用各種方式滲透進我們的生活;
洗錢,不僅離我們很近,而且手段日新月異,令人猝不及防;
洗錢,不僅造成資金流動的無規律性,而且破壞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基礎;
洗錢,不僅助長更嚴重和更大規模的犯罪,而且危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
洗錢,不僅害人,而且害己!
抵制非法買賣賬戶 保護金融信息安全
銀行賬戶是利用金融手段洗錢的重要工具,近年來,非法買賣銀行賬戶行為猖獗,且以“兼職”為名,將魔爪伸向了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不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和金融管理秩序,還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甚至讓象牙塔般的校園蒙上了洗錢犯罪“黑產”的陰影,讓原本可以擁有美好人生的大學生被“卡”在了前進的道路上。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個人以牟利為目的出售銀行卡,一方面會給持卡人帶來巨大的信用風險和經濟風險,若所售銀行卡出現信用問題,最終都會追溯到開卡人賬戶,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征信上留下污點,影響貸款辦理等業務;銀行卡內存儲了很多個人信息,如果泄露,也會導致個人信息泄露或者個人資金損失。另一方面,會給持卡人帶來不可預估的法律風險。被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和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的個人和相關組織者,五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且不得開立新的賬戶。買賣銀行卡、身份證件,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妨礙信用卡管理罪、隱瞞犯罪所得罪等刑事犯罪。
在此,東方基金提示大家,正確用卡,遠離洗錢犯罪,別被銀行卡“卡”住了您的人生。
首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錄賬戶和密碼等個人信息,對于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并將卡片磁條和芯片毀損,切勿隨意丟棄。銀行卡與有效身份證件分開放置,以免一起丟失被盜刷,并影響辦理掛失及補辦卡片等手續。
其次,不要相信任何來歷不明的電話、短信、郵件,切勿輕信非法機構或非法中介發布的小廣告,并向他人泄露重要個人信息。
再次,發現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或發卡銀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分子,自覺維護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不出租、出借、出售個人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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