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看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關注藥房板塊》
時間:2023-02-16
2月15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定點藥店均可申請開通門診統籌服務,藥店統籌支付標準享受與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同等待遇。
東方基金研究部認為,本次政策出臺時間早于市場預期,早在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保局就發布了《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當時就已經提出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等多項規定直接針對長期醫保支出的結構問題作出調節。而從2023年1月起,武漢、四川、黑龍江、西安等多地正式實施醫保新政,推進政策落地。而這次在2月就推出了配套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政策,可以看出改革節奏開始加快。對于行業而言,也是之前“個人賬戶資金縮水,藥店客流下降”相關擔憂的落地。零售藥店打通門診統籌后,考慮醫療機構的藥占比要求與零售藥店的便利性,處方外流進展有望大幅推進,龍頭連鎖藥房具備更高的規范與基礎條件,有望受益,建議關注。
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 |